1、重庆重庆爆破线、子线应采用铜芯或铁芯绝缘线,严禁使用铝芯线和裸线。
2、重庆重庆爆破线与连接线、连接线与脚线、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拧紧和悬挂,不得与轨道、金属网、钢丝绳、刮刀输送机等导电体接触。
3、巷道掘进时,应随时悬挂重庆重庆爆破线。在特殊情况下,采取安全措施后,不得使用固定母线。
4、母线、电缆、电线、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。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,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,并保持0.3m以上的悬挂距离。
5、只能使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,严禁使用轨道、金属管、水或大地等作为回路。
6、爆炸前,重庆爆破线必须扭结成短路。
7、炮线长度必须大于《作业规程》规定的安全距离。
8、炮线接头不宜过多,以免增加电阻、断线或短路故障。每个接头应除锈牢固,并用绝缘胶带包裹。
9、炮线绝缘损坏时,必须及时包扎,防止漏电、短路或接触放电、事故。
10、不得使用两根不同材质和规格的导线作为母线。严禁使用四芯多芯或多根导线作为重庆重庆爆破母线。
11、炮线使用后,应升井干燥;地下应放置在干燥安全的地方,并定期检查炮线的电阻测定和绝缘性能。